电子烟弹不能随便卖,无证销售及相关人员或被追刑责
原本以为找到了一条快速发财的道路,却没想到意外地成为了被告,这世界上难道真的有免费的午餐吗?
年轻小伙触碰红线
2019年2月16日,北京昌平,烟草行政执法人员与民警张彪追踪线索来到了小李租住的住处。小李年纪不大,有着一定的潜力,但因为他缺乏对法律的认识,陷入了困境。他坦言自己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销售万宝路品牌的电子烟烟弹,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他卖出了价值超过16万元的烟弹,从中赚取了8000多元的利润。
烟弹的市场背景
这种烟弹称作加热不燃烧型烟草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烟草专卖类商品。在我国境内,尚无厂家生产或销售这类产品,消费者若需购买,只能依赖代购途径。万宝路电子烟因其广泛的消费群体,小李在寻找买家时并未遇到太多困难。为了规避电商平台的管理,卖家们经常以“售卖猫粮”等名义作为掩饰,对商品图片进行修改,使得销售行为变得更加隐秘。
供货链条探秘
小李在烟弹销售链条中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他的供货者主要是那些从事海外旅游的导游,他们因为日韩等地的烟弹价格便宜,经常大批量购买后带回国内销售。在这其中,彭某等三人,在短短半年里,就将5500多条烟弹带到了北京进行销售。小李就是这些买家中的一员,他每个月大约能买到200条烟弹,而且加价并不算高。
利益驱使下的渴望
为了增加收入,小李渴望能够掌握更多的供货渠道。他告诉彭某,目前缺少数百枚烟弹,希望对方能多带来一些。不过,彭某在采购货源上有所约束,必须提前预定才能保证货源的稳定供应。在利益的诱惑下,小李迫切地想要获取更多货源来提高收入,却未意识到风险正悄然临近。
法律认定与追责
昌平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小李未获得烟草经营许可,他所售卷烟并非通过正规途径进口,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涉案销售金额高达16万元,情节十分严重。因此,法院依照法律,判决小李服刑一年,同时给予一年的缓刑。审判长还特别指出,法院将依法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潜在的法律风险
高文龙律师指出,小李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而受到指控。同时,那些直接从走私者那里大量购买烟草的人,如果数量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也可能要承担走私罪的刑事责任。另外,那些代购烟弹并带入国境的人,以及大量收购烟弹的买家,同样需要警惕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烟草销售受到严格的规范,切勿为了追求短暂的小利而违法,否则很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亲爱的朋友们,你是否曾遭遇过一些看似不起眼却可能违法的情形?不妨为这篇文章点赞、转发,并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让我们共同探讨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