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顾某等四人被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判刑
新的电子烟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售卖带有水果风味的电子烟产品,尽管如此,仍有不法分子因贪婪而蒙蔽了双眼,公然挑战法律的底线。接下来,我们将对这起涉及非法生产和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事件进行深入分析。
新规出台
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销售电子烟的企业必须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入同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生效,明确禁止销售“调味”型电子烟,从而使得电子烟的生产与销售进入了法治管理的规范轨道。尽管有这些规定存在,但仍有部分人无视它们,坚持要通过非法途径销售电子烟来获取利益。
非法起意
顾某起初并没有取得销售电子烟的正规批准,原本打算转行寻找新的生计。可是,禁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消息一经传播,市场需求迅速攀升,朋友圈里许多人开始炒作其价格。尽管王某手握零售许可,并依照规定撤下了水果味电子烟,但国标电子烟却无人问津,而那些想要购买水果味电子烟的人却络绎不绝。这巨大的利益诱惑,促使他们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工厂生产
顾某回到东莞,租用了厂房,并着手招募工人。他明知道那家公司没有获得必要的许可,还是委托他们生产电子烟,这涉及烟油等材料的采购。而且,他还联系了朋友董某,让他负责购买原材料并指导工人组装自创品牌的水果味电子烟。电子烟生产完毕后,他又指派丁某将产品送往王某处进行销售。这种电子烟的单价成本只有20元,然而其售价却飙升到了89元,高额的利润让许多人疯狂追逐。
警方查获
烟草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立刻与公安机关合作进行侦查。2023年1月5日,在王某的店铺和家中,共查获了超过一万三千支某品牌的水果味电子烟。尽管得知王某已被警方逮捕,顾某仍存有侥幸心理,将剩余的原料搬运到一家小型工厂继续生产。警方追踪到他们的行踪后,迅速将两人逮捕,并在仓库中又找到了五千五百多支电子烟。他们的违法行为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继续作案
顾某被捕后仍旧固执己见,他心中暗想:“目前市场上对货物需求旺盛,我悄悄行动,但不宜规模过大。”这种明知违法却依然我行我素的行为实在令人愤慨!他以为将生产转至小作坊就能躲避法律的惩处,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全然不顾法律与公共健康。
法院判决
吴中区人民法院在初审判决中明确表示,顾某、王某、董某、丁某四人明知道某公司没有取得生产许可,仍旧进行水果味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销售额竟高达近百万元,这一举动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罪行。我国政府正在努力整顿电子烟市场的秩序,然而他们却公然违反了法律,其行为令人愤慨。这次的判决无疑是对那些企图违法的人的一次严厉警告!
对于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铤而走险,非法制造和售卖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公众的看法如何?您可以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若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发,不妨点个赞,并转发给周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