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电子烟国标生效,商家却仍顶风售卖违规产品?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落地执行。原本以为电子烟市场的混乱局面将得到缓解,然而商家们却无视规定,仍旧我行我素。那么,电子烟市场的发展趋势究竟会怎样
监管新规生效
自10月1日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生效。由此,市面上流行的果味电子烟不得再销售,消费者只能到实体店选购烟草口味的烟弹。这项规定显然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非烟草口味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在此以前,电子烟市场在2021年3月以前未曾受到监管,之后,一系列关键性法规陆续发布并正式开始实施。
商家违规售卖
尽管监管力度很大,但许多商家对此并未给予足够关注。在11月17日,天目新闻的记者伪装成消费者,前往杭州上城区的电子烟店,向刘女士询问相关事宜,结果发现多数商家都承认售卖带有水果香味的烟弹,然而他们的销售方式却相当隐蔽。店内陈列的烟弹均符合我国最新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烟草风味,但私下交易中,他们可以接受现金支付或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交易,甚至还能提供快递或者即时配送服务。
违规售卖缘由
杭州拱墅区的电子烟零售商李先生提到,老主顾们对常规烟草口味的兴趣不高,却对果味产品情有独钟,需求量一直很高,所以这类商品他们还在继续售卖。尽管商家们知道销售已被严格禁止,生产商也不再向国内市场提供货源,但利益的驱使让他们仍旧冒险进行销售。现在,他这里悦刻品牌的果味烟弹价格已经上涨到每盒108元。
违规产品多样
水果味烟弹只是众多不合格商品中的一员,除此之外,市场上还流通着“奶茶杯”、“大焕彩”以及所谓的“外挂式”调味棒等。不过,“奶茶杯”和“大焕彩”因为吸阻不符合要求,使用感不佳,所以并不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尽管如此,水果味烟弹在市场上仍然很受欢迎。
相关法规解读
夏海龙律师,来自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他提到,若想从事电子烟零售,需遵循法律程序,向烟草专卖部门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的零售许可证,或对许可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征收电子烟消费税,实质上是一种“以征税来禁止”的策略,而且,这种征税手段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采用。
认知误区与行业洗牌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指出,很多人错误地认为电子烟不属于烟草类别,不属于禁烟法规的约束范围,这种观点存在极大的误解。艾媒咨询的CEO张毅进一步说明,在行业整顿的短期内,店铺的关闭和产品价格的上涨是普遍发生的情况。
众多商家违反规定进行销售,面对这一现象,监管部门究竟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来整治电子烟市场?敬请各位踊跃留言,分享您的看法。同时,请不要忘记点赞并分享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