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竟藏于电子烟!广州天河法院通报两起刑案
近年来,电子烟在年轻人中颇受欢迎。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不法分子竟然在烟弹里掺入了依托咪酯,导致它们变成了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这一现象引发了众多犯罪活动和社会问题。
依托咪酯电子烟危害巨大
依托咪酯是一种受国家严格管理的药品,它的成瘾性极高。长期使用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会引发头晕、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尤其是年轻人,一旦养成这种不良习惯,他们的身心健康可能会遭受严重的摧残,甚至可能彻底毁掉他们的未来。
案例一王某犯罪事实
2023年,年仅17岁的王某开始从事对青少年健康有害的非法活动。他先后两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三支电子烟卖给了未成年人小李,从中非法获利800元。看到这种情况,他的女友余某觉得有利可图,便在朋友圈帮忙发布广告。随后,余某从王某那里拿走了三支电子烟弹,并以1350元的价格将其卖出。王某的行为实在是恶劣至极。
案例一审判结果
天河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却依然多次售卖含有此成分的电子烟弹,这种行为已触犯贩卖毒品罪。而且,他还向未成年人非法销售毒品,罪行严重,理应受到更重的处罚。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王某需服刑三年三个月,并缴纳五千元罚金。这一判决结果让广大民众感到满意,保证了违法者得到了应有的公正惩罚。
案例二事情经过
阿豪刑期服满之后,对电子烟产生了兴趣。2023年,他收到了陈某发来的消息,了解到陈某所售的电子烟吸食后会产生一种“上头”的感觉。阿豪感到警觉,随即选择了报警。阿豪为了引见陈某,他假装接受以900元的价格购买两个电子烟烟弹的条件。随后,警方按照约定在指定地点将陈某成功逮捕。警方在其住所搜查时,发现了9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烟胆弹,这些烟胆弹的总重量达到了9.92克。
案例二审判情况
天河法院经过审理,确认陈某明知依托咪酯已被纳入管制范围,却依然利用聊天软件非法售卖含有该成分的电子烟弹。他的举动明显显示出贩卖毒品的意图,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律对此类行为严厉打击,不管网络如何隐蔽,陈某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法官提醒
自2023年10月1日始,我国已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范围。任何涉及非法吸食、储存、走私、销售、运输或制造依托咪酯的行为,均可能违反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提醒各位,必须提高警惕,切勿为了寻求刺激而冒险尝试,更不要抱有通过这种手段获取利益的念头。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若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绝不能让毒品成为摧毁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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